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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贷论文范文写作 我国P2P网络借贷税务法律问题相关论文写作资料

主题:借贷论文写作 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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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通过对P2P网络借贷的法律结构进行类型化分析,将其分为居间模式、居间担保模式、债权转让模式和类资产证券化模式四种法律类型.各模式下的网络借贷税务问题有同存异,主要涉及流转税和所得税.类资产证券化模式下的网络借贷课税应当贯彻实质课税原则,还原平台资金募集本质.建议对投资者给予暂停征收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并以简易计税方法实现营业税改增值税.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法律结构;类型化;税收

中图分类号:F830.9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6(10)-0042-05

作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P2P网贷在享受政府提供的市场秩序维护和安全保障等公共服务的同时,应当和其他各行各业一样遵守财税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纳税.但因为P2P网贷自引入我国以来,不断地出现债务违约、平台跑路和违规操作等信用风险,导致理论和实务上对其研究的重心一直聚焦于规范行业运作,防止平台挪用资金、构筑资金池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很少有学者就P2P网贷中各交易参与方的税收问题展开研究和讨论.本文试图通过对形形色色的P2P网络借贷模式的法律结构进行类型化分析,厘清各交易参与方的法律关系,在此基础上就p2p网络借贷的税收问题展开分析和讨论,最后就行业税收负担和营改增提出相关建议.

一、P2P网络借贷的法律结构类型化分析

(一)居间模式

居间模式的法律结构最为简单,也是传统“金融脱媒“理念下的理想模式,即P2P平台仅扮演信息*服务商.该模式涉及三个基础法律主体,即P2P网贷平台、投资人和借款人以及他们之间的三个基础法律关系(见下图1).首先,平台分别与投资人和借款人之间形成居间合同法律关系.根据《合同法》420条的规定,居间合同中居间人通过传达合同订立的机会信息或者提供其他促成合同订立的*服务促成委托人之间订立合同.网贷平台为借贷双方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借贷撮合等服务本质上就是居间服务.在该法律关系中,网贷平台因提供居间服务促成借贷合同订立享有报酬请求权,《合同法》第426条对居间服务报酬的确定进行明确规定.其次,在投资人和借款人之间形成借贷合同法律关系,投资人对借款人享有利息支付请求权,《合同法》第204条和205条对借款利率的确定和利息支付作出明确规定.

另外,在平臺挪用资金、跑路不断的背景下,监管层多次要求平台对投资资金与自有资金区分账户存管,实践中许多平台为规避合规风险,将投资资金托管在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这里就多了一层法律关系,即平台与托管机构之间的委托保管合同关系.在P2P网贷本土化发展的过程中,因为商业竞争和诚信体系缺失的原因,单纯居间模式的平台在我国并不多见.拍拍贷是较少采取居间模式的网贷平台.

(二)居间担保模式

居间担保模式中平台和借贷双方之间除了居间合同关系外,还有一层担保法律关系(见图2),即平台为借资人提供担保,当借款人逾期违约时,由平台承担部分偿付责任.虽然最近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3条明确平台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但平台以各种各样的名义提供担保在当前仍然是普遍做法.根据提供担保的方式不同,居间担保模式分为平台自身担保和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两种类型.

在平台自身担保模式中,传统做法是平台直接在产品推介中以各种方式承诺保本,该模式最早由红岭创投于2009年推出的“本金垫付”制度开创,即红岭创投对通过注册的会员客户承诺当债权逾期不能实现时,由平台对投资者本金先行垫付,将债权转移至平台持有.但限于合规要求,该传统直接担保模式目前已经很少被平台使用,很多平台相继推出基于风险准备金的本金或本息保障计划,从而实现“去担保化”.在融资担保公司担保类型中,平台通过与融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约定由担保公司在投资人的债权逾期违约不能实现时,向债权人偿付本金或本息.这本质上是民法上的利他合同法律关系,虽然投资人与融资担保公司之间无直接合同法律关系,但亦享有要求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权利.实践中,融资担保公司一般都是平台的关联公司,例如陆金所引入其母公司平安集团旗下的平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投融资进行全额担保.

(三)债权转让模式

债权转让模式,也有人称之为“多对多”模式或理财产品模式,该模式引入专门放款人先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再由专门放款人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而平台的作用则在于通过对该专门放款人的债权进行金额拆分和期限错配,将其打包成类似于理财产品的债权包,供投资人选择认购(见图3).该种模式的典型代表是宜信公司.

(四)类资产证券化模式

真正实现资产证券化运作的P2P平台在美国已经出现.Leading Club和曾经的Prospers均采用这种模式.以Leading Club为例,借款人首先与一家由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承保的、名曰WebBank的实业银行签订借贷合同,由WebBank提供贷款后将债权转让给Leading Club,之后投资人并非直接受让该债权,而是认购由Leading Club根据向SEC提交的发行说明书(Prospectus)发行的、收益与该债权相关联的受益证券(Member Dependent Notes),之后由Leading Club以该债权收益为*流支撑向投资人按月支付利息,但平台本身不对证券的收益作任何担保.SEC认定两家平台本质都是在销售证券产品,要求其具备证券销售商资格,因而在2008年Leading Club在经历了半年之久的业务暂停后向SEC注册成为证券销售方,而Prospers则在收到SEC颁布的禁止令后取消了该项证券化业务模式.

目前直接由平台发行受益证券对债权进行资产证券化的经营模式在我国并未出现,但是最近多家P2P网贷平台以“委托定向投资”的名义将资金投向包含信托收益权、资管计划等资产在内的非标固收市场引起业界关注(见图4).

结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借贷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手机借贷哪个比较好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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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P网络借贷风险和监管探析
摘要:P2P网络借贷以其便捷、迅速、投资回报率高等特点,受到借、贷双方的关注。然而,该借贷模式所产生的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本文将从P2P网络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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