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学毕业论文> 本科论文>材料浏览

关于公司法论文范文写作 论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相关论文写作资料

主题:公司法论文写作 时间:2024-01-13

论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本文关于公司法论文范文,可以做为相关论文参考文献,与写作提纲思路参考。

公司法论文参考文献:

公司法论文参考文献 新经济杂志农村新技术杂志新课程导学期刊新制度经济学论文

摘 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及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逐步受到关注,在经济活动中中小股东的利益往往难以得到保障,给广大投资者带来损失,影响经济正常运行的秩序.本文就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做出阐述并对其进行探讨,以期在未来更好的平衡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公平、有效的环境下促进投资者的收益及经济的繁荣.

关键词:中小股东;新公司法;权益

中图分类号:D922.291.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02-0277-01

作者简介:袁雨城(1992-),男,湖南长沙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司法.

股东作为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理论上每个股东地位平等,但实际中,持有少量股份的中小股东往往被占有优势的大股东侵占权益.在市场的不断发展中,这一问题的突出也促进了公司法的不断修正,为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新公司法应运而生,合理控制大股东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以小股东利益为代价的行为,同时也对虚假会计信息进行打击,在新发布的公司法中做出的修改表明国家在法律层面为推动市场繁荣注入了新的活力.

一、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的必要性

中小股东虽然在公司中所占比例小,但是仍然享有股东权益,在获取公司的经济利益时也需参与到公司的管理过程中.首先,就微观企业而言,股权平等原则是颇为重要的一项原则,大股东思及利益往往集中于自身而忽略甚至牺牲小股东的利益,理论上的平等和现实中的实质不平等这一矛盾不仅束缚了企业自身的发展,而且阻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其次,在股份制企业中,往往大股东掌握了“话语权”,占据最多了资源,了解最详细最真实的信息,当大股东为了吸引投资而发放虚假信息时就伤害到了小股东的利益,就会打击小股东的投资积极性,进而减少资本流通量,影响市场活力.第三,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实现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企业自身的要求,是企业诚信、良好运作的具体体现,对企业的长期发展而言,保证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将有望对公司的长期发展积攒资源,为未来打造更好的基础.综上,中小股东权利得到法律实质的保护十分必要.

二、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

新公司法中有不少新的举措,考虑了市场化经济下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以及对中小股东造成的伤害,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加大了对股东知情权的保护,借鉴法律中常见的回避制度已示公正,*机制上研究现代化企业制度下的累积*制度等,新公司法的实施意义深远,对改变中小股东在企业中的弱势地位以及权力维护无门的境况起到了重要作用,以下是对其具体几方面的阐述.

(一)遏制大股东滥用权力

新公司法中增加了滥用权力造成的损失应当有承担者,公司的营运状况掌握在大股东手中,其是权力使用的主体,如果大股东以其有限的责任来对公司负责,以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经济行为,一旦公司经营出现问题,中小股东权益讲被侵害,且是在中小股东并不知悉的情况下,按照旧的公司法,中小股东在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自身利益时这种情况下并无果.此条款的确定,使大股东在做出决定时不得不考虑中小股东的诉求,且在以上情况发生时,中小股东只需负一定的举证责任,使中小股东的权益有了保障.

(二)程序性问题上对中小股东的保护

这一规定是对中小股东最有力的保障,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再只是形式上的而可以发挥真正的作用,公司章程在设立之初就是为了保证公平,约束和监督每个股东的行为,在内容上也充分与法律法规相结合,规则化的流程使得大股东被扭曲放大的权利不能再为所欲为,进一步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实行累计*制度

累计*制下,每一个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该*方式的直接目的,就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监事的选举,矫正“一股一票”表决制度存在的弊端.通过这种局部集中的*方法,能够增强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

(四)增强股东的知情权

股东的知情权是股东的基本权利,公司经营状况的好坏通过会计账簿可以使中小股东更有效的获取正确的投资信息,中小股东很多都并非专门的经济学家投资学家,他们对投资的决定往往通过公司表面而来,提供会计账簿的查阅,可以为可能的投资者提供更公平更有效的信息.

(五)股东大会按期召开

为切实保证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股东大会不应无故拖延,股东大会的召开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亟需解决问题提供一个合适的场合进行讨论,各方的共同意见以及各方利益的平衡在公司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及时作出调整.

(六)实行回避制度

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与所决议事项企业有关联的,不得行使表决权,应对关联交易最好的办法就是回避,虽然一定程度上对该股东的表决权有所限制,但从整体利益权衡利弊来看,利害关系人无表决权将更容易做出合理公平的决定.

三、结语

法治的价值取向决定了要保护弱势群体,实现公平原则,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的保护一方面实现了公平,使中小股东能够真正参与到公司发展建设,参与决策,另一方面,有助于稳定市场经济,充分发挥市场竞争的作用,约束大股东的行为,监督大股东顾全整个公司的运营,以真实有效的运用状态吸引中小股东投资.

[参考文献]

[1]孙芳远.论我国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制度的完善[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1(5).

结论: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公司法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公司法司法解释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非正规就业群体合法权益保护
摘要: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走向非正规就业岗位,但是国家并没有建立起保障非正规就业群体合法权益的。

论新公司法对企业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机制完善
摘要:《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组织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法律文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我国的《公司法》也是经过几次的修正和补充,最新的是2。

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摘要: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其意义:鼓励投资创业;强化公司的意思自治;加强对债人。

关于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探究
摘 要如何准确把握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合法权益的博弈,从而确保公司整体运营利益的最大化,需要我们展开进一步的分析与探讨。新公司法的颁布和实行对中。

论文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