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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存款保险制度论文写作 时间: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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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金融机构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任何一个产业的发展都离不开金融机构,随着市场化的推进,金融机构的风险也越来越高.其应对措施是:改变资金来源结构,调整有息负债比例;设计新的金融产品;加大银行风险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随市场变化合理运用银行资金.

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金融机构;安全性;措施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07-0190-02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概述及特点

(一)存款保险制度提出的背景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这一制度产生于1930~1933年的“大萧条”期间.

20世纪20年代末美国刮起了炒股风,股市泡沫很快吹破.[1]股市崩盘后,不少股民一夜间倾家荡产,流落街头,因为抵押贷款的住房也被银行收走了.然而,银行收回的房子价格暴跌,这让银行资产严重缩水,再加上银行发放的贷款很多无法收回,储户恐慌,担心倒闭自己的钱拿不回来,便纷纷去银行提取存款,于是爆发了银行挤兑潮.挤兑潮让银行一片片倒闭,到1993年仍营业的银行只剩下1929年的一半多一点,并且这些银行也是朝不保夕.

面对金融恐慌,美国采取了许多手段来恢复金融秩序,包括废除金本位,禁止民间*黄金,实行银行假期等,当然,存款保险制度也在此列.1993年6月16日,美国《1993年银行法案》正式生效,1934年1月1日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依据该法案成立.当时建立的宗旨是重新唤起社会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保护存款者的利益监督和促使银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经营活动.

(二)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实施的对象及特点

所谓存款保险,是指由存款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性金融机构作为投保机构向保险机构交纳保险费,当投保机构面临危机或破产时,保险机构向其提供流动性资助,或代替破产机构在一定限度内对存款者支付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我国存款保险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被保险的存款既有人民币存款也有外币存款.但是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近日公布的《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根据人民银行的有关测算,按照2013年底的存款数据,50万元的偿付限额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存款人的存款能够得到全额保障,不会受到损失,这是存款保险制度最重要的一项职能,有效地保障了储户的资金安全.并且50万的限额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央行称会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作出调整.

每个银行都要为自己的存款买保险,交到名叫“存款保险基金”的机构中,当然费率不会一样,这笔钱一般由银行出,和储户没关系.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是承保范围相对较广,将外币存款也包括在内.通常来看,存款保险只包括活期储蓄和定期存款,目前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的110多个国家中,约有35%的国家明确不承保外币存款.这样看来,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承保范围相对较广,囊括了较多存款种类.

第二是参保具有强制性.《存款保险条例》明确要求属于保险范围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要参加保险.在《存款保险条例》施行前已开业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投保手续.《条例》施行后开业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规定*投保手续.这一强制性要求使得我国金融机构中占比最大的银行类都能收到保护.

第三是保障水平很高.50万元的人民币的最高偿付额已远远超出大多数的赔偿额,虽然不及意大利12.5万美元和美国10万美元的保险额度,但是根据我国的存款数据来看,这样的保额有效地保护绝大多数储户的利益毋庸置疑.

二、国外存款保险制度发展历程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一)国外存款保险制度的研究现状

在20世纪30年代金融危机在美国爆发后,美国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 成为了世界上最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也可以说人们都看到了金融危机的风险,看到了银行挤兑、金融恐慌等现象产生的恶果,由于对金融风险心生恐惧,存款保险制度陆续在世界各地建立起来.到目前为止,已有110多个国家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

美国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是由政府机构创办,所以该公司提供的存款保险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并且在执行措施时独立性和权威性都很强.但是,世界各国存在着制度上的差异,根据各国国情的不同,存款保险机构的类型也多种多样.以美国为首的由政府机构创办的存款保险机构占大多数,如英国、加拿大.除此之外还有[2]由政府和民间共同创建和管理,如日本、比利时、荷兰.三是由民间(如银行同业协会)创建的以协会形式存在的存款保险机构,如德国、法国、意大利.

无论哪一种形式存款保险公司,都有它的成功之处.但是也都有它们的不足之处 .

以美国为例,在存款保险机构建立之初,[3]互助储蓄银行虽然也符合参保条件,但是很少参保,1934年中期,565家互助储蓄银行只有66家参保,1934-1960年该银行运行过程中意识到金融风险无处不在,破产倒闭的银行数量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保护下,数量急剧下降,看到了存款保险机构的好处,才纷纷参保.到1960年,515家互助储蓄银行已有325家参保.面对存款机构的参保意愿不积极,存款机构没有很好地控制,确保储户的存款安全.

(二)我国从中得到的启示

结论:适合不知如何写存款保险制度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保险存款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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