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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风险分析论文范文写作 法律风险分析余额宝监管问题相关论文写作资料

主题:风险分析论文写作 时间: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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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由于没有获得销售牌照,支付宝公司将基金买卖嵌入余额宝,只能为基金公司和投资者提供第三方支付结算服务,不能代销基金.这样的代销行为属于监管的模糊地带,因此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决定余额宝的发展命运.同时,因货币市场基金容易为了追求高收益造成流动性风险,以及民众在收益上存在认识误区,余额宝存在一定风险.因此,政府亟需明确监管主体,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完整,也要规范理财产品自身宣传.

关键词: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金融;风险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4)09-0054-05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4.09.11

一、引言

2013年6月17日,阿里巴巴旗下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正式上线“余额宝”业务,这是其增值功能和支付功能融为一体的货币型基金新产品.余额宝一经推出即在吸纳资金规模和用户数量上创造了互联网金融的新记录.余额宝上线仅5天用户已过百万.截至2014年2月底,余额宝用户数达到8100万户,资金规模超过5000亿人民币,对应的天弘增利宝已超过了全球闻名的富达反向基金等著名基金产品,跻身全球前十大基金行列,成为全球第七大基金和第三大货币基金.

“余额宝”业务得到迅速发展并带动整个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行业的同时,一些专家学者也在审视其可能给传统金融行业带来的冲击和对整个国家经济带来的影响.

2014年2月21日,央视证券资讯频道首席新闻评论员钮文新发表了《取缔余额宝》一文,认为余额宝只是趴在银行身上的“吸血鬼”,是典型的“金融寄生虫”,它们并未创造价值,而是通过拉高全社会的经济成本并从中渔利;主张“取缔余额宝,还中国以正常的金融秩序”.2014年3月,央行调统司司长盛松成则发文认为余额宝高收益主要来源于政策套利,建议对余额宝等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银行存款应受存款准备金管理.上述观点引发了巨大争议.

理论界和实务界就余额宝是否合法、是否应该被取缔以及如何监管余额宝等问题展开激烈讨论[1].本文将围绕上述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进行研究分析.

二、余额宝的法律关系

余额宝是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公司”)针对支付宝账户余额推出的一项增值服务,用户通过支付宝网站将其支付宝余额转入余额宝中,被确认后即视为购买天弘基金旗下货币基金“增利宝”从而获得收益,余额宝也可实时赎回或直接用于网络消费、支付宝转账等.余额宝赎回的资金流向与购买时相反.

余额宝在设计上存在三个业务主体:支付宝公司、基金公司和支付宝客户.根据中国建设银行的研究报告,支付宝公司将基金买卖嵌入余额宝,在整个流程中是基金买卖客户资源和第三方结算工具的提供者.值得注意的是,支付宝公司并不代销基金,仅作为货币市场基金的直销平台,也就是“渠道”作用,资金和资产的所有权在流转过程中并不经手支付宝公司,它只收取提供交易平台的“管理费”,规避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中关于禁止第三方支付公司代销基金产品的监管规定,并适度减少备付金准备金和资本充实压力.天弘基金公司推出增利宝基金产品并嵌入到余额宝中,是基金的销售者;支付宝客户通过把支付宝账户余额转入余额宝,实现对增利宝基金的购买和持有,是基金的购买者.

余额宝的运作流程主要包括转入、确认、消费(支付)、转出4个环节,全部采用网络线上操作方式.余额宝本质上是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嵌入直销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方向主要为银行间协议存款.天弘增利宝基金实行的是T+0模式,余额宝的投资门槛低至1元,实时消费支付的同时相当于赎回,成功地将消费性资金转化为投资性资金,在支付宝账户内余额宝金额与活期存款类似.这种模式既满足了用户对闲散资金的投资需求和对流动性的要求,也具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产品突出的特点.

三、余额宝的潜在风险

(一)法律监管风险

目前支付宝公司只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第三方支付牌照,没有获得基金的销售牌照,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风险防范指引》等规定,其只能为基金公司和投资者提供基金第三方支付结算服务,不能代销基金.但实际上,余额宝已达到了第三方代销的效果.从监管上,代销行为不合法却也不违法,属于监管的模糊地带.余额宝的发展命运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央行相关政策决定.“备案门”风波虽已平息,然而,一旦监管部门强化对货币类产品的监管,其可能面临困境.值得考虑的是,余额宝目前仅与天弘基金一家合作,受到监管时,支付宝公司将余额宝界定为基金公司嵌入支付宝网站的直销平台可以被接受.但是,从长远考虑,若支付宝公司将余额宝业务扩大到其他基金公司产品,则其为基金公司的直销平台的提法很难自圆其说,届时必将遭到监管部门的限制或叫停.

另一方面,阿里巴巴推出余额宝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规避央行的备付金管理条例.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支付机构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客户备付金即为沉淀资金),支付宝日益增长的沉淀资金带来了巨大的应对监管成本压力.出于减少增资压力,保证支付宝控制权的需要,推出余额宝将原有的备付金利息所得转移给了余额宝客户,同时也成功地将客户的资金转移出去.值得注意的是,支付宝的沉淀资金运用及其获利一直是个“敏感话题”.虽然央行的《支付机构备付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备付金利息归属第三方支付公司,只需计提10%的备付金利息所得为风险准备金.但支付宝备付金利息总体规模过大,即便是风险准备金也是以10亿计.更值得注意的是,支付宝的资金监管已无从入手.支付宝的资金进出散布于全国各家各级银行,存管行工行名存实亡,很难掌握其总体规模及走向,所以市场一直质疑支付宝沉淀资金运营的合规性问题.根据法律,支付宝由央行监管,但是央行并无现场检查等监管机制,也就相当于形成了监管真空.实际上,沉淀资金从备付金转化为货币基金的投资资金后,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原有的相关风险,只是形式上的变化而已,监管缺位的问题仍然存在.而随着余额宝往“大而不倒”的方向发展和整个行业规模的迅速扩大,如何防范由此可能导致的系统性风险已成为摆在监管部门面前的难题[2].

结论:关于风险分析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什么是风险分析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余额宝类网络基金产品的法律定位与风险预防
摘要:借助第三方支付平台在互联网领域(尤其是智能手机端)的推广,余额宝在2013年6月横空出世,这匹互联网黑马触动了传统金融行业的神经,也搅动了。

余额宝的法律性质与其监管原则
【摘 要】余额宝是支付宝公司基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金融创新,是一款具有支付与增值双重属性的证券托管凭证。余额宝运作的本质是B-TO-C金融电子商务。

余额宝资金流动性风险分析
摘 要:余额宝已成长为国内最大的货币市场基金。虽然资金赎回行为相对较稳定,但是其运营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风险仍是流动性风险,其中,资金流动性风险与客。

余额宝之法律评论
摘 要余额宝又被称为增利宝,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推出的一项增值业务,是具有增值功能和支付功能的货币型基金新产品。余额宝是一种新的互联网金融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