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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粮食论文范文写作 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粮食利益补偿机制的构建相关论文写作资料

主题:粮食论文写作 时间:2024-01-30

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粮食利益补偿机制的构建,本论文主要论述了粮食论文范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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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黑龙江省为国内粮食产量第一大省,承担着保障国家粮食供应与储备安全的重要使命,作为国家粮食生产的核心地区需重点发展粮食生产主体功能区,然而,现行的用于粮食补偿的政策存在着补偿标准不合理、补偿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粮食生产主体功能区的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区域经济及农业可持续发展.因此,从粮食利益补偿机制的补偿主体和客体、补偿范围、补偿方式、补偿标准、补偿资金来源、补偿机制的运行等方面出发探索适合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的利益补偿机制尤为重要,是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粮食主产区 粮食利益补偿 利益补偿机制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12-186-02

为了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并在实现黑龙江省粮食总产量增加、种粮农户收益和地区经济总量同步提高的同时保证粮食主产区可持续发展能力,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应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建立粮食利益补偿机制,以实现对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的补偿.

一、粮食利益补偿机制的补偿主体和客体

(一)补偿主体

在粮食利益补偿机制中,可以认为能够为粮食利益补偿提供补偿资金的即为补偿主体.对于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而言,粮食利益补偿机制的补偿主体包括政府、黑龙江省地方政府、各关联粮食主销区及社会组织.

1.政府.政府虽然不是黑龙江省粮食生产正外部性的直接受益者,但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主导者应成为粮食利益补偿的第一主体.只有政府成为粮食利益补偿的主体,才能有效实现补偿效率的最大化,使粮食生产社会效益和粮食安全保障效益的支付成本得以保证.

2.黑龙江省地方政府.作为区域内各粮食生产主体功能区的直接负责人,黑龙江省地方政府应为粮食利益补偿机制的执行主体,提供财政支农的配套资金、合理分配各项补偿资金比例等.

3.各关联粮食主销区.作为黑龙江省粮食生产的直接受益者,粮食主销区有义务承担粮食生产的成本,通过财政横向转移支付,成为粮食利益补偿机制的主体.

4.社会组织.社会组织通过合法的运作方式募集资金,从社会公益性资金支持的角度充实粮食利益补偿基金池,提供粮食利益补偿所需资金,成为补偿主体.

(二)补偿客体

粮食利益补偿机制的补偿客体即为直接参与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承担了粮食生产成本、自然灾害和粮食市场管控等造成的直接损失的个人或组织.因此,对于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而言,补偿客体包括种粮农民、农业合作社及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市、县政府,且主要以农民及农业合作社为主.

二、粮食利益补偿机制的补偿范围

补偿的范围以2011年黑龙江省财政厅联合黑龙江省农委对黑龙江省耕地性质及享受补贴的面积为依据.其中,融合了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的粮食直补资金面向黑龙江省内的实际粮食生产者,良种补贴则以农技推广的受众为指向对象,农机购置补贴以国家政策引导为依据,面向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三、粮食利益补偿机制的补偿方式

粮食利益补偿方式的选择直接关系着黑龙江省种粮农民所得补偿收益的增长速度和幅度,因此,以粮食利益补偿基金为核心,利益补偿方式主要表现为将粮食补偿资金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的粮食直补资金、为种粮农户提供优惠的良种及农业机械的种粮成本间接补贴资金.

(一)粮食直补资金

依托于政府的专项财政补贴和粮食主销区的转移支付基金形成面向黑龙江省的粮食补偿专项资金,将粮食直补资金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合并为粮食直补资金.通过将黑龙江省内粮食生产者种粮面积和商品粮产出量结合起来实现累进补贴的方式,规避单一补偿依据所出现的补偿不到位问题.粮食直补资金的累进补偿以黑龙江省内种粮农民的实际播种面积为基础,根据当年出售粮食数量的水平设定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而实现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的双重目标.

(二)种粮成本间接补贴资金

该补贴是对良种补贴及农机购置补贴的整合,并逐渐面向农业合作社,通过明显降低各类型农机具的购置费用和以良种推广为平台的优良种子的,降低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种粮农民的直接支出.

四、粮食利益补偿机制的补偿标准

黑龙江省对于种粮农户的利益补偿标准应能保证农户种粮的收益不低于从事经济作物种植或务工所获取的收益.因此,补偿标准必须经过科学的核定,按照粮食利益补偿方式的不同,粮食利益补偿标准的设定包括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标准及种粮成本间接补贴资金的发放标准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标准

融合了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的新型粮食直补资金以种粮农民的补偿面积、粮食产量为基础,根据当年粮食产品指数变动率、农业生产资料变动率、通货膨胀率设定.

(二)种粮成本间接补贴资金的发放标准

种粮成本间接补贴以原有的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为基础,将良种补贴与农业技术推广投入结合起来,面向黑龙江省内使用良种的种粮农户或农业合作社,按照普通种子相同的给予提供,并由国家财政以粮食调出量为依据提供农技推广的专家费和教育经费;农机购置补贴在黑龙江省现行补偿种类和补偿金额区间的标准下,根据当期市场上涨指数进行核增,2014年,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涵盖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耕整地机械、动力机械7个大类和16个小类,补偿金额最低为120元/台,最高18万元/台,每种品类的农机在不突破国家制定标准的前提下,根据黑龙江省农机具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最大限度地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稳定农业机械投入成本,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

结论:适合粮食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相关本科毕业论文,相关粮食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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