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学毕业论文> 硕士论文>材料浏览

关于侵权行为论文范文写作 多因一果侵权行为范畴相关论文写作资料

主题:侵权行为论文写作 时间:2024-04-21

多因一果侵权行为范畴,本论文可用于侵权行为论文范文参考下载,侵权行为相关论文写作参考研究。

侵权行为论文参考文献:

侵权行为论文参考文献 大学生消费行为论文行为金融学论文组织行为学论文选题消费者行为学论文

摘 要:《侵权责任法》的第8条到第12条将多数人侵权分为了两类,共同侵权和分别侵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三款将“直接结合”造成不可分的损害结果加入到共同加害行为的范围.此外,《解释》又将无意思联络中,各行为并非是直接原因的场合,用“间接结合”规定下来,规定其承担按份责任.但法条的出台并没有停分止歧,反而对何为多因一果,此类行为适用何款法条等问题并没有明确的解释.本文从现行的立法角度出发,通过比较不同时期的法律规定,望能为多因一果案件适用法条及责任问题给出明确界定.

关键词:侵权责任;多因一果;原因力

2003年的《解释》中,第3条第1款实际上将共同侵权行为以有没有主观上的意思联络进行了划分,后半句在排除主观上有共同过错的前提下,对行为人的行为加以限制,着重点在于数个加害人之间行为的紧密结合度一定得具有“直接”的判断标准.而第2款的规定,将数人无意思联络但其行为间接结合的情形分离出来,以此款调整除第1款规定的共同侵权行为之外无意思联络行为,根据最高法院的意思,”多因一果”侵权行为即指该条第2款规定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也多以”多因一果”类型案件和按份责任划上等号.

从立法层面上看,该法条的创新之处是对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作了一分为二的剥离,第1款的后半句以行为竞合的角度判断行为的直接结合,强调行为的关联共同性,而第二款则是从原因竞合角度设置.有学者认为,前者是由数个行为结合成一个整体原因,由此而引发损害结果,和共同侵权(狭义)、教唆帮助行为以及共同危险行为的一因性一致;后者却是由不同的原因力偶然地凝结在了一起,才引发了不可分的一个结果.笔者不同意此观点,在法官审案的过程中,仅仅用”直接”和”间接”两个抽象的词来界定这个令学术界的实为困惑的因果关系问题,有隔靴搔痒之限,以此界定的多因一果侵权行为未免显得狭隘.

我国《侵权责任法》出台后,起草人摒弃了这一种划分,而是以第11条、第12条对分别侵权行为加以规定,本法第11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12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前者和后者的共同之处在于二者都是分别侵权,都是在因果关系不明的基础上加以区分.和第8条、第9条、第10条侧重于原因层面不同,第11条更侧重于结果层面.或者说,同一损害结果的产生正是由于数个原因力的结合,虽能够确定各原因均有贡献,但却无法明确数个原因力的贡献程度,德国法称其为份额不明.

笔者认为,此条表述的则为多因一果的侵权行为,只是在此种场合,若采用相关因果关系理论之”如无,则不”的判断标准,就会机械地认定数个行为均非损害之必要条件,是加害人逃脱责任,显非合理.鉴于此,则用累积因果关系说来解释此种情况显得更为合理,加害人对最终的同一个损害,都有着不可推脱的作用,皆是原因,故加害人承担连带责任并不和侵权法责任自负原则相违背,这和《解释》中的规定的”直接结合”因而承担连带责任有着明显的区别.第12条调整的是多因一果侵权行为在审判实践和学说上并无太大分歧,只是第12条将《解释》中第2款按份责任的范围扩大,既吸收了”直接结合”的情形,同时也吸取了第2款的情况.即将”直接结合”承担连带责任改为了按份责任.为说明问题,特举例分析:

案例1:A酒驾回家,由于超速行驶,在避让前方逆行的B时,将C撞伤,C于是花去大量费用用于医治.

案例2:某晚,韩某驾车在二级公路上行使,和该路段中一侧堆积物撞击,以导致韩某翻车,司机韩某受伤,乘客李某死亡.事后查明该路段由原告公司负责施工,该公司没有派专人看管,而且未在离堆积物一定距离之外设路障标志.

案例1中有两个加害行为,一是A的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二是B的违章逆行.若按照《解释》则两行为紧密结合,和结果都不可分,属于直接结合的共同侵权,A、B因承担连带责任;但由于现行《侵权责任法》舍弃了前种说法,删掉了“直接结合”这种类型.同时A、B既没有主观上的意思联络的一致性,又没有事实上协力合作违反相同或相似义务,不构成共同加害行为,而是由第11条或第12条调整的分别侵权的情形.且A、B的行为分开看,都没有造成同一个伤害后果的可能性,应适用第12条,承担按份责任.案例2的解释路径和案例1完全相同,均受第12条调整,该案的甘肃省清水县人民法院同样也依据12条,判施工方和韩某承担按份责任.

依此,笔者认为,第11条和第12条是相互对应的,当相当因果关系的通说不能完全解决复杂因果关系的问题时,我国《侵权责任法》用这两个法条来规定了数人侵权行为中的多因一果情形,前者主要适用累积因果关系说,调整数行为均足以引起全部损害的场合.后者适用共同因果关系说,调整除前条规定的其他多种原因竞合,从而发生一个结果的场合.和此相对应的则是一因一果侵权行为.有学者认为该法的第8条、第9条、第10条构成了广义上的共同侵权行为.笔者认同此观点.共同过错行为以”共同实施”具有一因性,教唆、帮助侵权以意思联络且有共同过错也具有一因性.共同危险行为则是以法律采用因果关系推定,将数个有可能性因果关系的行为看做一个整体,并非竞合,所以具有一因性.”一因性”为连带责任的正当化提供了因果关系上归责问题的支持,恰好对应了共同侵权行为.

参考文献:

[1]梁慧星:《共同危险行为和原因竞合——<侵权责任法>第10条、第12条解读》,法学论坛,2010年3月第2期.

[2]张新宝,明俊:《侵权法上的原因力理论研究》,中国法学,2005年第2期.

[3]叶金强:《共同侵权的类型要素及法律效果》,中国法学,2010年第1期.

[4]曹险峰:《论“多因一果”的侵权行为——兼论多数人侵权行为体系之构建》,《法律科学》,2007年第5期.

结论:关于本文可作为侵权行为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高空抛物侵权行为民事责任
摘要:高空抛物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空设施的增多以及而不断增加,后果也越来越严重,虽然侵权责任法对其归责原则作出了规定,为司法提供了明确的指向。

制止网络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分析
摘 要:2014年10月,英国高等法院责令五个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屏蔽宣传和售卖假货的网站。这对于制止网络商标侵权或许是个尝试性案件。与此。

关于外文影视字幕组侵权行为
近年来,中国的影视作品也不断受到外国影视作品的影响,在此背景下催生了一批新兴的职业人——影视字幕组。但在跨文化背景之下,字幕组的发展也面临许多问。

论人工智能产品侵权行为责任认定
摘 要:人工智能产品是人基于自身的意志,制造或操作某些工具,从而在无人或者少人的状态下达到预期效果的系统。现在,人工智能产品正在迅速发展,在给人。

论文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