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学毕业论文> 专科论文>材料浏览

关于误导论文范文写作 误导性规则立法适用相关论文写作资料

主题:误导论文写作 时间:2024-04-21

误导性规则立法适用,此文是一篇误导论文范文,为你的毕业论文写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误导论文参考文献:

误导论文参考文献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摘 要:随着对立法研究的不断深入,立法者们逐渐认识到法律作为一种公共产品也是具有稀缺性和成本的.因此立法者的立法后果主义倾向也日益凸显出来.在考虑立法所关涉的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立法者也会关注因执行相关立法而带来的收益.真诚性规则与误导性规则的理论也就因此应运而生.误导性立法规则的适用会在立法源头对公众违法的标准与后果进行略有偏差的信号传输,进而导致略有偏差的法典中的法与具有真正的法律执行效果的实际适用的法的协调,产生最优的社会效果.

关键词:误导性规则;信号传输;后果主义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05-0103-03

作者简介:郭慧丽,女,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研究方向:宪法与行政法.

真诚性规则①可以授权公众进行立法者想要的行为,而误导性规则②则会导致不同的情形.为了说明这一点,举例来说:假设立法者想要在交通运输法中限速55公里/小时,如果其采用真诚性规则,会规定限速55公里/小时;而如果其采用误导性规则,则可能会规定45公里/小时的限速标准.但是,对于公众来说,如果驾驶人员的限速预期是55公里/小时,那么他们可能会行驶56公里/小时,甚至超过56公里/小时;如果驾驶人员认为限速是45公里/小时,他们很大程度上会行驶远远小于56公里/小时的车速[1].误导性规则会给公众传达错误的法律规定上限的信号,进而会导致公众对法律规定认知的心理预期小于立法者想要达到的威慑预期,进而使法律的实施得到更好的后果指向的社会效果.

也就是说,误导性规则会导致法典中的法律错误,而实际执行中的法律正确的结果.误导性规则在很多情形下使立法者受益,也许为了达到立法的真正的预期效果和制定法的后果主义的倾向,该规则会逐渐渗透到世界范围的各个法律体系中.那么造成误导性规则的立法适用的原因是什么呢?

一、误导性规则的立法适用的理论分析

在当今社会,法律在各个方面规定着人们的行为:限速、排污限度、禁烟和宵禁等诸多领域都有法律的影子.但是,法律并不能得到自我施行.法律的施行是需要国家的强制手段来保证的.法律的实施是需要成本的,而社会资源相对于人类活动来说永远是具有稀缺性的,这就导致了法典中的法与实际得到实施的法之间的巨大的鸿沟.任何科学的法律的制定都是需要成本的:立法过程中所耗费的人、财、物的成本是巨大的.而如果耗资巨大的法律制定出来得不到有效的实施,那么这样的法律制定无疑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资源的浪费.因此,以后果为导向来研究立法,是真正避免社会资源浪费、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立法活动的应有之义.误导性规则的立法适用就是以后果为导向的可能的立法方法.

以企业的排污限度为例,立法者改善有关企业排污限度的法律遵守与执行的手段有以下三种:改善监管立法、加大惩罚力度立法与适用误导性的立法规则.

首先,从改善监管的立法后果来看.改善监管是需要耗费昂贵的社会成本来进行的.与此同时,严格的监管实行需要监管者的严格执行.那么,在这中间必然会导致排污企业与监管人员之间权力寻租的大量出现.任何权力都具有天然寻租的本能,因此以有关部门组成的排污监管必然会导致监管执行的扭曲与变形,最终只不过是给有关部门提供了新的寻租领域而已.从后果主义的角度来看,这样的措施的采取最终造成了社会资本的极大的浪费与公众福利的大幅度减少,最终反而会使得监管部门与排污企业之间的灰色交易的出现,与立法本义完全背道而驰.立法者进行任何一项立法都必须考虑法律实行过程中的可能的变种.立法必须立足于社会环境才能真正地发挥作用,否则立法只不过是立法者完美的逻辑推演与法典完善,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因此,改善监管的立法初衷可能最终的实施效果是适得其反的.

其次,加大惩罚力度的措施的初衷是通过加大惩罚导致企业的排污成本上升,使得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在对排污的成本和收益进行充分考量的基础上,做出理性的选择——减少排污.这样的立法预期是符合立法的完美的逻辑推演与制度建构的.但是,立法者没有考虑到排污成本的上升会导致排污企业以更多的产量来补足因排污超标罚款所造成的企业的损失,而这样终将会形成恶性循环,使得排污量大幅上升,反而导致环境污染更加严重.加大惩罚力度的立法指向也是从主体出发,对立法的实施效果进行三段论式的逻辑推理而得出的立法措施.这样的立法取向忽略了一系列的法律实施的因素,而只是在制度层面进行逻辑推演,忽视了这样立法所可能导致的另一种后果,最终可能会导致与立法者的初衷背道而驰的法律实施后果.

而误导性规则在法律中的适用则会给排污企业传输“略有错误”的信号.举例来说:如果真实立法规定企业的排放量为100,采用误导性的立法规则则会在法典中规定90的排污限度.这样会给企业传输排污限度不得超过90的信号,这样的信号传输会导致企业的排污预期的降低,进而可能最终导致的结果是企业的排放量会达不到100或者刚刚达到100,进而也就达到立法者真正的立法预期.在较低的排放量的基础上使得执法部门进行执法,最终会总体上降低污染损害的目的.误导性规则更多的是给予法律的受众传达一种低于真实的立法者的意图的信号,这样会导致公众的违法行为的参数大大降低,而这会最终降低公众违法给社会整体福利带来的负面效应.这样的最终结果是从后果来看,会导致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的法律制度得以建立.

二、误导性规则的立法适用的前提与利弊

误导性规则的立法适用(以下简称误导性立法)必须满足一系列的条件才能真正地得到实施与执行.首先,法律所规制的对象必须对立法机关和法律有信任,这是任何一部法律——包括误导性立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法律的公信力是法律适用的前提条件,如果一国的法律没有任何公信力,那么任何的立法活动最终只不过是纸上谈兵,不能起到任何的实际规制的效果,误导性立法也是如此.这也就隐含了一个前提“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2].立法的公信力是以一国良好的法治环境和严格的法律执行为前提的,因此,这就要求一国长期的法治文化的积淀与法治教育的熏陶.某种程度上来说,对法律的遵守,如同宗教信仰一样,都是一个长期的灌输与熏陶的过程.一个不讲法治的国家,是没有法律公信力存在的的空间的,更遑论误导性立法了.

结论:大学硕士与本科误导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下载,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误导英语方面论文范文。

新规则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摘要:完成好新环境下资产管理工作,尽快构建适应于国家治理系统以及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从而为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作以及承担起自。

刍议国际贸易协定判新和新规则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协定谈判获得了新的发展空间,取得了新的突破,2013年12月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多哈回合谈判达成了“巴厘一揽子。

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对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摘要:我国现行房地产相关税种繁多,法律层级低且陈旧,税制结构不合理,制度设计“重流转,轻保有”,已不适应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要求。从立法上确立房地。

小额信贷征信和立法规范
摘 要:1993年,中国社科院正是引入国际小额信贷模式,政府和央行以及银监会等机构也都出台了相关政策,促进小额信贷的发展。虽然近些年来,小额信贷。

论文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