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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法论文范文写作 本科院校民法课程教学改革相关论文写作资料

主题:民法论文写作 时间:2024-01-22

本科院校民法课程教学改革,本文是一篇关于民法论文范文,可作为相关选题参考,和写作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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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针对 院校普遍存在对民法课程不够重视,导致 干警执法出现一定偏差的问题,从加强民法观念的培养、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培育师资力量等方面探索 院校民法课程教学改革.

【关键词】 院校 民法课程 民法观念 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7)03C-0137-03

民法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法,它规范社会生活,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恩格斯指出,民法乃是“以法律形式表现了社会经济生活条件的准则”.民法在 法学教育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本文分析 院校民法教学的现状,并提出改革建议.

一、 本科院校民法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认识到民法教学的重要性.众所周知,法律的进步、法治的完善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而民法就是这个社会工程中举重若轻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内容.在法律赋予人的权利中,最重要的就是两项权利:财产权和人身权.而民法最根本的职能就是保护和确认公民的财产权和人身权.民法理论博大精深,既具有严密的科学性,又具有强烈的实践性.

目前, 院校设置的法律课程主要有宪法、法理学、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民法、治安管理處罚法等课程.对于民法教学,大多数 院校并不重视,它们认为在 工作中需要和运用民法相对较少,存在“重刑轻民”的思想.因此,在课程设置上,课时数往往较少.笔者所在的 院校, 专业的民法课时数为40课时,而刑法课程却有72个课时.对于博大精深的民法而言,40课时只能勉强上完民法总论,物权、债权、侵权责任等内容都没法涉及,因此40课时只能说达到初识民法的目的.

实际上,人民 作为国家最重要的一支执法队伍,每天都在和人民群众打交道,其执法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利益.民法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权利法”,对培养学生法律思维,构建法学体系,消化运用法律知识,都有着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

(二)忽略法律和法律之间的关联性,课程设置偏重法自身体系的单独性.法律和法律之间本身就存在相互关联、相互联系的特性.随着社会和法律的发展,法律部门的精细化,不同部门法之间出现重合和交集.但大部分的 院校却对法律之间的内在联系不重视,只看到了法自身体系的单独性.事实上,法学教育本身就是一个系统性的整体,各法律课程之间自有相互联系的地方.

比如民法和刑法,本身是两个不同领域的法律,一个是私法,一个是公法.但同属于整个法律体系中的成员,其关联性在一般法的意义上当然也是不言而喻的,例如,惩罚性赔偿制度使得民事责任具有惩罚的功能,这和刑罚的惩罚功能相重合,那么,如何平衡两者在惩罚功能实现上的作用呢?又如,刑法的正当防卫如果侵害到公民合法的权益,公民个人的权益应当怎样得到维护呢?再如,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打架斗殴侵犯到公民的财产权,侮辱诽谤侵犯到公民的人身权.如果欠缺相关的民法知识,没有扎实的民法基础,那么 民警将难以执法.由此可见,不重视民法教学,不重视民法和其他法律之间的关联性,将会导致学生学不到完整的法律体系,欠缺相关的法律知识,欠缺作为 应掌握的法律知识.

(三)偏重社会正义教育,轻视个人权利教育.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权利”观念得到提升.以“权利”为核心内容的民法,处处体现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等原则,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

我国的教育一向以“义务本位”为基础和特点,缺乏“权利”的观念和传统,更谈不上“权利本位”的熏陶和积淀.由于我国重视“义务本位”的教育,导致人们的“权利”观念缺失,在相当一部分人们的观念中,公民的私权在一定程度上不那么重要.由于这种思想的影响,我国 教育以公法为主,也就是以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为主,而轻视私法的教育,也就是轻视民法的教育.在“重公法,轻私法”的教育理念下,培养出来的 干警,将重视社会正义,而轻视公民个人的权利.重视社会正义,轻视公民个人权利,表面上看起来是重视法律,其实并不符合法治的初衷.法治追求的是社会和谐,形成人和人之间良好的社会关系.

(四)重视课程的实用性,轻视课程的基础性. 院校一般开设的课程具有强烈的实用性和目的性.即开设的课程和学生日后所从事的工作有密切联系,比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这些在 院校比较重视的课程,几乎所有 本科专业都开设,课时量较多,而法学基础课,如宪法、法理学、民法,则不够重视.他们认为 业务和这些基础性法律关联不大.

法学教育应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获得从事 工作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和动手能力上,为 实战服务,为 机关培养既掌握法律知识又精通 业务的复合型专门人才.这就要求 干警具备综合素质,掌握基础法.

二、对策

(一)加强民法观念的培养.具体如下:

1.民法学是培养法律思维的基础. 院校法学教育既有为 机关培养法律职业人才的实际要求,也有普通高校法学专业通识教育的特点.它以培养法学领域和 领域结合的跨专业、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作为维护国家政权的中坚力量,人民 的法律素质应该有更高、更综合的要求.这就要求 干警不单要具备基础的法律知识,并且还需具备相应的法律意识.具体到民法课程上,就是要求教师不仅仅要培养学生掌握民法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还需要培养学生的民法意识.

民法作为一门核心课程,其高度抽象性、严密逻辑性的特点是民法授权性法律规范体系的特点.首先,任何生活中的个案都可以抽象到民法的具体制度当中,而这些具体制度又是由一系列高度抽象的概念组成.如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行为,这三个民法概念是非常抽象的,它是民法思维的常用语.其次,它的逻辑性表现在民法总则和民法分则是分开的,一般本科院校用一个学期上总则,另一个学期上分则.民法总则主要讲述民法一般性的问题,民法分则则是将各种问题细化,它由人身权、物权、债权、继承权、知识产权组成.分则所有的内容能够和总则规定的内容相对应,总则和分则之间是一般和具体的关系.

结论:关于民法方面的论文题目、论文提纲、2017年民法修改内容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参考文献的相关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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