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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位一体论文范文写作 非贫困县五位一体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难点与建议相关论文写作资料

主题:五位一体论文写作 时间:2024-02-04

非贫困县五位一体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难点与建议,本论文可用于五位一体论文范文参考下载,五位一体相关论文写作参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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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襄汾县大力实施“五位一体”金融精准扶贫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本文从襄汾县实际情况出发,分析“五位一体”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及原因,探索非贫困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有效方式.

【关键词】“五位一体”;精准扶贫;难点;建议

“五位一体”扶贫模式是金融精准扶贫方式的有效探索,是经山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由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联合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银监局、省保监局共同推出的间接扶贫模式,通过发挥政府、银行、保险和实施主体的协同作用,形成合力,扶持贫困户致富脱贫.主要运作程序是由银行向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贫困户与实施主体(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能人大户等)签订《金融扶贫帮扶协议》和《扶贫小额信贷委托支付协议》,委托实施主体使用扶贫小额贷款,按一定额度向贫困户分红,从而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但是在非贫困县,由于缺少国家扶贫政策的倾斜,以及部分职能部门对相关文件理解的分歧,致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进展缓慢.

一、“五位一体”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难点及原因

1.配套政策难以出台

(1)实施主体的确定难度较大.根据相关文件,实施主体为“农业经营组织”,在襄汾县境内,符合条件的经济实体存在单体经营规模有限,带动能力小,扶贫效果欠佳等制约因素.经营规模大的经济实体受大环境的影响,经营状况不容乐观,因此在实施主体的确定上,各相关部门意见较难统一.

(2)扶贫部门和财政部门对上级的文件理解不同,造成各部门职责不清.如扶贫部门认为对实施主体履行协议的监督责任应由发放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财政部门认为风险补偿金应在扶贫资金出现风险后,由银行申請,财政划拨,不同意提前将风险补偿金存入银行机构.

(3)扶贫资金难以到位.根据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金融办、山西银监局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山西省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补充办法》(晋开发办[2016]104号)规定:“贫困县风险补偿金来源于省财政切块下达的专项扶贫资金;非贫困县风险补偿金来源于县财政专项投入用于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的资金.”襄汾县不能享受省财政的专项扶贫资金用于风险补偿.而根据临银发[2017]36号文件要求,全县应按银行发放贷款余额的20%筹集风险补偿基金,按5%向银行贴息,按1.5%贴补保险公司保费,三项共计达到银行发放贷款的26.5%.截至目前,该项资金尚未到位,致使后续工作无法开展.

2.金融机构步调不一

(1)银行业金融机构.目前,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已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出台了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但各家进度不一.①国有银行态度不明朗,行动不积极,工作力度不大,有观望心态.农行出于本系统政策限制,扶贫资金的使用灵活性不强.②村镇银行行动比较积极,前期的宣传和入户调查工作也有声有色,但限于其资金实力和经营模式的单一,目前扶贫工作进展缓慢.③农商行工作开展得较好.农商行由于经营模式多样,资金雄厚,支农力度大,而且是双重考核,其上级主管部门也下达了扶贫任务,积极性较高,工作进展较快.在扶贫政策的宣传、对贫困户的调查、制定扶助措施、发放扶贫贷款等方面都走在各金融机构的前列.但是由于不是贫困县,不能申请上级行的扶贫再贷款,专项扶贫资金还不够充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扶贫工作的持续性.

(2)保险公司难以发挥作用.在“五位一体”模式中,襄汾县参与的保险公司为人保财险公司.由于该模式中保险公司最终要承担70%的损失,因此积极性不高,不愿承担过高的赔付责任.自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一直未能出台操作性强的配套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3)保险公司和银行权责有冲突.一是在“五位一体”模式中,保险公司要参与实施主体和贫困户的前期调查和评级授信过程,无形中制约了银行的放款自主权.二是在最后的赔付程序中,保险公司又有风险叫停和赔付封顶机制的保护,即便扶贫资金全部损失,根据规定,保险公司最多赔付其中的1.65%,而且其中的1.5%还是财政补贴资金,而银行要承担剩余资金损失的30%(剩余70%由风险补偿资金承担).因此,银行与保险公司在“权”和“责”上达不成有效协议,《“五位一体”扶贫小额信贷三方战略合作协议》无法落签.

3.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条件较差,贷款获得率较低

一方面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大多属于老、幼、病、残,不符合银行贷款支持条件,无法获得银行资金支持;另一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贫困户农民对扶贫政策了解不够,害怕资金出现损失后,要承担信誉风险和还款责任.造成《金融精准扶贫帮扶协议》和《扶贫小额信贷委托支付协议》不能顺利签订,影响扶贫工作的全面覆盖.

二、几点建议

1.完善制度建设

“五位一体”扶贫模式各参与部门,尤其是政府财政、扶贫部门及保险公司要积极向各上级部门汇报基层扶贫工作,要政策,要资金,要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符合实际、相互衔接、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财政部门制定的办法应包括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风险补偿协议,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扶贫小额信贷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等.扶贫部门制定的办法应包括贫困户认定标准和条件,实施主体认定标准和条件,实施主体履行帮扶协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主体宣传培训计划,扶贫信息收集管理办法等.保险公司应制定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管理办法及业务流程.不同部门制度之间要无缝对接,完全覆盖扶贫工作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不能留有“真空”地带.

2.加强政策宣传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大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让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实施主体熟悉了解相关政策和业务*程序,打消贫困户的信誉顾虑.在前期手续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贫困户意愿,做到让贫困户自主贷款、自主投保、自主签订帮扶协议.

3.争取资金支持

县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建议上级财政部门参照贫困县相关政策,将非贫困县扶贫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根据非贫困县实际情况,切块下拨财政扶贫资金,用于贷款风险补偿、财政贴息和保费补贴,减轻地方财政压力.人民银行县支行应加强对县域金融机构扶贫贷款发放情况的调查研究,向上级行争取扶贫再贷款,缓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扶贫资金紧张局面,降低扶贫贷款成本.县级扶贫部门应根据全县实际情况,多方筹集资金,减轻财政部门和银行机构的压力.

4.创新扶贫模式

(1)开发符合当前形势的新产品.结合国家光伏发电扶贫政策,出台“光伏贷”产品,与光伏发电公司合作,由贫困户承贷,资金由光伏发电公司使用,用于光伏发电设施的安装和维护,贫困户只提供场地.光伏发电收入除归还银行本息外,其余归贫困户所有.银行本息还完后,光伏发电设施及后续受益归贫困户所有.

(2)建立县级扶贫基金.针对目前部分贫困人口不符合银行支持条件,无法获得资金支持,主动脱贫难度较大的现象,可由地方政府设立扶贫基金管理机构,负责解决18岁以下和60岁以上等不符合银行支持对象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即由银行通过借入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和扶贫再贷款,以较低的利率贷款给政府推荐的优质企业,企业将部分经营利润上缴当地政府扶贫基金管理机构,由其负责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5.建立和完善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监测考核机制

各级人民银行应建立和完善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统计分析制度,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效果评估,引导辖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用于当地精准扶贫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与金融优惠措施挂钩,促进金融政策在扶贫工作中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

结论:关于本文可作为五位一体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五位一体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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