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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培训论文范文写作 双元制背景下我国职业培训校企合作相关论文写作资料

主题:职业培训论文写作 时间:2024-04-08

双元制背景下我国职业培训校企合作,本论文可用于职业培训论文范文参考下载,职业培训相关论文写作参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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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德国校企合作双元制模式及相应的保障机制使其成为世界上职业培训教育最为完善的国家之一.我国应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立法,借助行业组织,实行多元化校企合作经费筹措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职能,提升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认可度.

关键词:职业培训;校企合作;经费筹措;资格证书

一、我国职业培训校企合作需要完善的立法支撑

1. 我国对职业教育的主要法律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基础,这部法律对职业教育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没有校企合作具体实施方面的规定,也无相应的配套实施措施.我国虽然也出台了不少职业教育的文件和措施,地方政府在此基础上也制定了一些“决定”或“条例”,但这些措施多是部门性的,效力层级太低,真正和校企合作直接有关的法律、法规很少,阻碍了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例如国家规定参和办学的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和减免等待遇,但在实际落实中存在严重缺位,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力,参和合作的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缺乏法律保障;有关学生实习期间意外事故的处理、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等问题的解决也无相应规定.

2. 德国的职业教育双元制校企合作相关法律法规多达几十部,充分表现了大陆法系的特色,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双元制培训中的学校、企业、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立法规定了职业教育的管理和运行体制,并在立法、司法、社会、行政等方面进行监督.各州的相关法律对双元制模式下的企业资格、经费来源、管理制度、培养目标、学制长短、专业设置、课程安排、教师资格、考试办法等,提出了明确、操作性强的要求,内容全面丰富,保证了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实施和有序发展.

3.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政府应借鉴德国相关立法经验,应修订现有职业教育法,制定校企合作条例或校企合作促进法,出台有关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实施细则或配套实施办法,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面临的各类问题进行相应的较为具体的、可操作性规定,明确职业院校和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责权利及学生的实践实习、企业的保密保护、行业组织参和职业院校办学等问题,规范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宁波、北京、厦门、深圳、苏州、无锡等地也出台了一些有关校企合作的规章,但这些法律规章还仅仅是一些初步的探索和尝试,尚未构建起完整的法律制度体系.

二、建立职业教育和行业协会的协作机制

1. 我国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缺位.

我国多数的行业协会未能明确自身职能,存在政会不分、依附性强、行政化色彩过于明显,在某些方面完全依赖于政府,导致行业协会无法在市场竞争条件下发挥作用.大多数校企合作仍是企业和学校的单点对接,我国行业协会参和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介入力度较弱,无法将行业的需求比较迅速反馈给学校,在管理职能上处于弱势,导致行业协会参和职业教育功能不强且单一,行会无法充分代表企业成员的利益,不能充分发挥为企业服务的行会作用,对会员企业约束力不足,难以适应行业发展需要,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

2. 德国行业组织在双元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能参和双元体系校企合作的方方面面,确保了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实现,特别是行业组织代表企业利益,是行业的自我管理组织,拥有较大的自治空间和独立性,行业协会很了解市场经济界对劳动者的能力要求,其考核和培训更具有针对性,更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考察,也就更好的保证了证书的质量.德國行会由于通过教育顾问,职业教育委员会、考试委员会等人员聘任和机构设置,全过程全方位的参和双元教育,承担着职业教育的管理职能.

3. 我国应当借鉴德国行会参和双元体系校企合作的做法,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使其成为具有独立性、自主性的社会组织,发挥它在职业教育体系的完善,加强学校和企业之间的联系的作用.(1)我国在校企合作相关立法中,应确立行业组织在职业教育和培训中主要角色和地位,赋予其更多的自主权,使行业组织能合法、合理地介入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能发挥引导和协调本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的作用.(2)行业组织独立于政府机构,发挥的作用往往是政府无法替代的,政府应把校企合作中的一些工作下放给行业协会,让行业协会参和到职业教育的管理和决策的方方面面.(3)发挥行业协会在职业教育专业设立和调整等方面的作用,负责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新专业设立、课程设置、培养方案制定、职业资格标准的制定、证书的发放、师资选聘、人才需求信息反馈等工作,使行业协会真正成为学校和企业之间的联系桥梁.

三、建立以政府为主的多元化校企合作经费筹措机制

1.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来源单一,没有形成多元化的经费投入机制,相关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政府相关部门在财政方面的支持,但各地政府对校企合作职业教育经费缺乏有力的财政支持,国家没有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督促校企合作的实施,且存在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的现象,使资金无法得到有效利用,很多校企合作的项目无法获得经费支持,影响了校企合作的层次的加深;校企合作中的企业由于未能在财政、税收及其他经济利益方面得到优惠,缺乏利益驱动, 不愿承担校企合作责任,缺乏民间投资、工商业捐助和私人赠予等其他获取职业教育经费的路径.

2. 德国职业教育经费由经济界、培训企业、政府和公民个人共同承担.国家资助是政府利用国家财政资助为校企合作提供经费,由公共财政包括联邦政府、州政府承担,地方政府负担校舍及设备的建筑和维修费用和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费用,州政府负担教职工的工资和养老金等人员费用.校企合作企业的职业教育经费大部分由企业自己负担,计入企业经营成本,享受国家对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其用于培训或交纳给基金会的资金在一定的时候可从国家的税款中以一定比例扣出,是国家的间接资助.为了防止参和职业培训的企业和未参和培训的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德国引入了企业外集资的融资形式,对同一行业的企业根据本行业的特点集资兴办企业共同需要的企业外培训中心进行集资资助,同时通过由国营和私营企业共同集资、设立 基金,对培训企业进行培训资助.

结论:关于职业培训方面的的相关大学硕士和相关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30岁职业培训学什么好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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