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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养老保险制度论文写作 时间: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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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日本和韩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现代化过程既有诸如制度设计和运行中的政府主导、法律先行、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及多层次、多种类保障方式等经验,又有诸如养老金的支付持续性存在困境、给付待遇存在不公及过度依赖个人经济支付能力等问题,但两国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经验大于教训,于中国的启迪在于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现代化必须强化法律的制定、加大政府的兜底功能、完善保障制度的多层次性及实现农村养老方式的多元化,以提升农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现代化;日本;韩国;启示

中图分类号:C91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2458(2017)06-0043-09

DOI:1014156/jcnkirbwtyj201706006

日本和韩国是亚洲国家中率先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现代化的国家,其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现代化的过程、经验和教训很值得中国借鉴.虽然与中国相比,日韩两国现行的社会制度不同,国情也有很大差异,但由于三国地缘相近、文化基因相近,三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有很大的互通性,特别是中国作为后发国家,目前正在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提升农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而奋斗,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是实现这个目标的关键所在.如何建立充满活力的中国特色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立足于中国现实是根本,但广泛吸取日韩等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现代化经验和教训也有利于推进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现代化的进程,还有利于深化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国际化水平.

一、日韩两国农村养老保险

制度现代化的特点异同日韩两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现代化都是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在发展的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是有目共睹的,日本建立的以“国民皆年金”为代表养老保险制度和韩国建立的以“国民养老金”为代表养老保险制度为两国农村居民养老问题的解决奠定了基础,其特点有共性与个性之分,主要体现为如下几点:

1.日韩两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都具有渐进性特点

日本的农村养老制度起步于政府的投入和国家

收稿日期:2017-03-10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民利益诉求型态及其治理机制研究”(15ASH011)

作者简介:赵定东(1971—),男,湖北当阳人,博士,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社会发展与社会政策.社会文化研究赵定东,等:日韩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现代化的异同及对中国的启示日本问题研究2017年第6期管理.1958年,日本政府对《国民健康保险法》进行修改,该法规定将原来未加入医疗保险的农民强制性地加入国民健康保险,1959年,日本国会通过了《国民年金法》,该法规定将农民等纳入国民年金保险体系,从此建立起了以全体国民为保障对象的“国民皆年金”制度,1961年该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该制度为日本农村人口加入年金制度开辟了历史先河,1963年出台的第一部针对老年人口的法律《老年人福利法》规定:由地方政府负责对需要照顾的老年人口开设居家护理服务,建立老年养老院,根据不同层次的老年人制定老年人福利计划,并对费用的支出以及养老院的收费做出规定,同年日本政府规定每年的9月5日为全国的“敬老日”[1]120-121.此后,日本各都道府县和市町村相继尝试开展以访问护理为主的老年人援助对策活动,并为老年人口参加社会活动提供一定的援助,同时还增加了设施福利服务的内容,并针对不同的老年人提供特别的养老院等设施入所服务[2].到1969年,部分地方政府开始实施老年人家政服务员派遣制度,并向有特殊需要的家庭小范围提供家庭服务员的派遣工作[1]121.1971年1月开始实施的《农民养老金基金法》,使参加农民养老金的人数大大增加,在1975年被保险人数达到了116万人,占农业总就业人口791万人的15%,该项法律的颁布成为农村人口参加国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补充[3].1971年日本政府又出台了《中老年人雇佣促进法》 ,鼓励企业增加中老年人的就业机会,鼓励中老年人二次就业,并对已经退休的占据重要岗位的老年人开展再聘用工作,发挥老年人在工作中的余热,这样以来可以变向的增加老年人的收入,从而为老年人晚年的生活安定提供保障.1973年,国会通过了相关法律,决定对7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实行免费的医疗保险制度,这大大减轻了老年人口大病就医的负担[1]121.

针对20世紀70年始出现而在80年代特别突出的农村地区人口的老龄化问题,1987年日本政府出台了《社会福利士法》和《护理福利士法》,开始专门培养从事老年福利事业的专业人才,1989年又出台了《老年人保健福利推进十年战略》,该法要求加强对农村老龄人口的居家福利服务,要求加强对农村地区的福利设施建设,以解决那些单靠家庭所不能解决的老年人的护理问题,到了1994年日本政府又对该法进行了修改,要求加快农村老年人口护理基础设施建设和专业护理人才培养的步伐,要求开展居家服务和设施服务一体化活动[1]123-124.1997年日本政府通过了《护理保险法》,该法律成为继德国之后世界上第二部关于老年人口护理服务的法律.该法律的主要内容:以社会保险的形式,实现老年人口晚年生活的自理,若老年人口在晚年时需要护理服务,则有国家负责对其提供援助,从而解决因老龄化速度加快而造成的老年人口护理问题.该法还规定保险费用由个人、地方政府、国家和相关机构共同分担,被护理的老年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医疗服务机构和福利机构.该项法律的颁布减轻了老年人家庭护理的负担,该法律是继老年人口医疗保险制度和国民年金制度之后,对农村养老产生重大影响的又一新制度[1]124.

韩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20世纪90年代才正式实施,但其他群体养老保险制度是自20世纪60年始确立,80年代保障范围得到进一步的扩大,到了90年代后期,韩国政府对养老保险制度又进行了改革.1960年确立了政府公务人员养老金制度,其保障对象主要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政府官员、警务人员以及司法机关从业人员[4].到了1963年韩国政府又确立了军事人员养老金制度,该项制度是针对任职期间的军人而设立的保险项目[4].到了20世纪80年代韩国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社会保障事业也得到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各项社会保障项目也得到了发展,韩国政府又相继确立了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和社会救济等社会保障制度.到1975年韩国政府又确立了针对私立学校教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私立学校教师养老金制度[5].到了80年代末期,随着政治化范围的不断扩大,国民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也逐渐上升,从而推动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1988年确立的国民退休金制度,要求10人和10以上的工作单位才有资格参加,经调整之后这一制度适度的放宽了要求,1992起允许5人和5人以上的工作单位可以参加此制度,到1995年这一制度也适用于农民和渔业劳动者,直到1999年,韩国的国民养老金制度已覆盖了全体劳动者,但韩国的法律却规定,年龄只有在18-60岁之间的国民才有资格参加国民养老金制度[4].

结论:适合不知如何写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养老保险制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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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在综合考量了农村人口老龄化、城镇化以及财政收入增加对财政补贴持续支付能力的影响,基于最新统计数据,对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支付能力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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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问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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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均等化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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