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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化建设论文范文写作 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问题探析相关论文写作资料

主题:城镇化建设论文写作 时间: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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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城镇化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必须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当前,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位阶偏低、土地流转中农民所获收益偏低、土地物权尚不够明晰等问题,导致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难以获得有效保障.因此,必须着力完善农地产权制度体系、加快建设农地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就业保障机制、规范政府的政策行为、提高农民的维权素养和监督意识,防止农民合法的土地权益遭受损害,这对推动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和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大有裨益的.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 农民土地权益 保障 农地产权制度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4-044-03

城镇化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新型城镇化强调以人为核心,城乡和谐共赢、统筹发展.土地仍然是我国农民收入来源的核心条件,是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持续发展的基础.近年来,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农业用地的利用形式日趋多样化,既促进了农村经济的有效发展,又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农村社会矛盾的复杂化,其原因在于农业用地改变用途的同时,农民土地权益遭受损害的现象也频繁发生,而且有日益加剧的趋势,这一方面阻碍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另一方面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农民土地权益亟需用法治来加以保护,这是落实农民发展权和提高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土地保障能力的有效途径.我行试以我国城镇化建设中农民土地权益遭受损害的现实状况为问题导向,分析其深层次的原因,并就当前如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必要性

1.城镇化引起的农民失地现状,要求必须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农民作为一种职业称谓,是指那些依赖自身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建设速度在不断加快,致使大量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而成为“失地农民”,这些“失地农民”大多聚集在城乡结合部,他们在失去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以后,既不能直接去从事农业生产,又不能顺利融入城市生活,成为一个被边缘化的群体.当前,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城乡二元的社会保障体系没有从根本上、实质上消除,使农民城镇化的速度远远赶不上农村土地城镇化的速度,从而导致农民土地权益常常受到损害.其中,农民土地权益遭受损害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失地农民”未能得到公正合理的土地补偿费用,致使农民和政府间的关系出现一定范围、一定程度的恶化.因此,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农民土地财产权益保障,使农民真正依法拥有土地产权,并从市场层面上依法实现农民的土地财产权收益.

2.保障失地农民合法权益,有助于城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初衷是要将部分农村变为城镇,使农民转化为市民,从而从根本上消除长期城乡二元体制造成的发展弊端,逐步改善农民生存状态和生活水平.但是,从当前情况来看,在快速的城镇化建设中,部分被征地的农村由于失地农民保障无着落、经济下行造成征地闲置等原因逐步呈现出衰败的景象.部分失地农民居住条件未能达到预期状态,其依法应该享有的土地权益也遭受损害,失去土地以后在农村公共事务上不能享有应有的话语权,即便是进城生活的那些农民,也因城乡社会保障差距大、城乡居民心理隔阂深、城市房价普遍偏高等因素而难以真正融入城市,要解决这些问题,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亟需建立专门的保障机制.而且,近年来,在城镇化建设实践中,部分地方政府用一定的经济补偿费,大肆征收农民承包地或农村集体土地,转手出让给房地产商进行开发,从而牟取巨额的差价利益,给失地农民带来不公平的土地权益剥夺感.因此,必须通过法律法规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止农地用途转变过程中发生的腐败行为,从而提升政府的廉洁性和公信力,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3.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有利于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对广大农民来讲,土地是他们必不可少的基本生产资料,更是他们最核心、最可靠的生活保障.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数量日益增多,积累起来的矛盾和问题也越来越多,因为部分农民的土地权益得不到合法保障,他们的生活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导致一些失地农民的诉求没有及时得以解决,引发了个别 件,从而影响干群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各级政府必须依法行政,在征收农村土地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42条规定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去执行,着力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帮助失地农民安居乐业,进而实现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当前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

1.相关法律法规位阶偏低,导致农民土地权益难以有效保障.和农地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农民土地权益得以实现的有效保证.近年来,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民土地权益保障问题做了相应的规定,但是由于这些法规位阶偏低,使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在实践中难以真正实现.其一,如《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虽然涉及了农地流转,但目前对农地流转的具体实现步骤、程序等仍然由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这必然引致上位法和下位法之间以及上下位法和各地政策之间相互冲突,这种冲突在各地区利益的强力驱动下显得尤其突出.其二,相关法律法规在界定公共利益时没有侧重从农民的权益出发.当前有关农地征用的法律法规多数从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出发,规定了地方政府有权依法征用农地,对公共利益的内涵和外延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政府在以公共利益名义征用农地时,因为有相应解释权,而为其谋取不当利益预留了空间.其三,土地产权制度的不完善使农民对自营土地缺乏独立决定权和完整收益权.目前农村土地产权登记工作推进缓慢,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尚未归属到农民个人,导致村委会和当地政府以行政手段强行代替农民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流转交易的现象频发,农民没有受益还要承担风险,这使作为农地实际产权人的农民的切身利益未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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